微评 | 切实担负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
5月18日至19日,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强调指出,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两个“重大”判断,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根本遵循。人民心中有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工作者心中有人民,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党的执政基础将更加牢固,生态环境事业将行稳致远。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推进,既契合了民生发展需要,也充分彰显了从中央到地方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信心决心。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赢得老百姓的真诚拥护,就能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在实际工作中,要促进两个“重大”有机有效结合,加大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是必须做到使命自觉。要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全面小康的重要内容,把好执法“方向盘”,系好廉洁“安全带”,善于从政治的角度思考、分析、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不辱使命、勇于担当,只争朝夕、真抓实干,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
二是必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切实担当起污染防治攻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宗旨理念,认真分解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分工、量化工作目标,严格定时限、定措施、定标准,以“逢山开路、遇水搭桥”的工作精神,拿出攻坚之举,增强工作定力、保持工作韧劲,坚持不懈抓好各项举措落地,从长远上给百姓带来更多福祉,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行动是来真的、来实的,每时每刻的变化就在身边。
三是必须强化监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是当前重大的民生工程,更是当前重大的政治责任。要以坚强有力的督察问效推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强化对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重大项目进展情况的跟踪督查,真正做到层层有人抓、件件有人问、事事有人管,充分发挥绩效评价的导向作用和激励约束作用,真正形成从严抓落实的倒逼机制。
本刊特约评论员
秋缬滢